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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道速滑规则不全 中国女将痛失金牌

1998-02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在刚刚结束的冬奥会上,中国代表团获得六银二铜,未能实现金牌“零”的突破。更令人遗憾的是,几枚银牌的成绩都与金牌差之毫厘,失之交臂。特别是在女子500米短道速滑决赛中,王春露和杨阳双双闯入决赛,很有希望夺冠。但比赛中,加拿大选手伊·查雷斯特明显推人犯规,使当时占据第一位置的王春露失去平衡摔倒。起跑时被对手“拐”了一下差点摔倒的杨阳虽奋力追赶,仍以微弱劣势屈居亚军。金牌被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中实力最差的加拿大选手安妮·佩罗尔夺走。查雷斯特被取消资格,王春露因未滑完全程列第8名,铜牌被B组决赛第一名韩国选手全利卿拣走。中国队失去了一次夺取金牌的绝好机会。

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不合理的结果?在返回新闻中心的班车上,各国记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,并一致认为是不完善的规则损害了中国运动员。

犯规的加拿大选手事后被判为“无意”犯规,事实上,即使是故意的,按照有关规则,只有犯规者本人受到处罚,犯规的受害者和受益者并不涉及,特别是本队的受益者。这种规定给决赛中运动员人数较多的队以可乘之机。

在上届冬奥会上,美国人就是先用这种方法,让加拿大人在赛场上泪流满面;然后又是用同样的方法使中国运动员张艳梅在女子500米速滑决赛中痛失金牌。

可惜的是,因规则一直没有明显改变,四年后的冬奥会在中国运动员身上又发生了惊人相似的一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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